沟通的六大基本原则有哪些
你知道沟通的六大基本原则有哪些吗?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沟通交流也是一门学问,好的沟通能力能让你事半功倍,赢得更多赞赏。下面小编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些沟通的六大基本原则,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沟通的六大基本原则有哪些 篇1
一、最小共识原则
最小共识原则,是指在沟通中,应当尽可能少地默认对方已经与自己意识或潜意识中的认知达成共识,除非有充足的理由支持这一点。通俗来讲,就是尽可能少地默认对方知道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除非对方的表现已经足以令你这样认为。
我们在沟通中,经常会发现有些人认为“知道它天经地义”的“常识”,其它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论述,都是从已知的事实出发,经过我们的推理,得出进一步的结论。而如果对方干脆就不知道我们推理起点的事实,自然就无法评判我们的推理是否有效。
例如,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可能会认为,盐分摄入过多易导致高血压是再明显不过的“常识”,然而他的父母可能并不知道这一点。因此,如果他直接对他的父母说“吃咸菜容易导致高血压”,他的父母可能完全不知道他这句话从何而来,就不构成有效的沟通。他应该首先向他的父母说明,盐分摄入过多易导致高血压,之后再说明因为咸菜的盐分含量比较高,因此吃咸菜容易导致高血压,这才是有效的沟通。当然,如果平时他的父母的表现就足以证明他们知道(而非仅仅这个学生认为他们知道)这个大前提,就可以不必赘述,此谓“有充足的理由支持这一点”。
二、明确定义原则
明确定义原则,是指在沟通中,应当将模糊的词语定义具体化。通俗来讲,就是如果遇到比较容易出现指代不明的词语,事先将它的内涵与外延阐述清楚。
汉语是非常博大精深的,一个词语可能有多种含义,这对于沟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讨论了一溜十三招,最后却发现二者讨论的根本不是一个东西,岂不浪费了大量时间,也不构成有效的沟通。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事先明确定义。
容易出现定义模糊的词主要是带有评价性质的.词,包括形容词与部分名词等。特别是一些非正规的词语,例如某个原本表示男性身体某部位的字,现在可以用来形容人厉害、嚣张等等。如果讨论某个人是否可以被这个字来形容,甲认为这个字表示的是厉害的意思,因此给出了很多关于这个人很厉害的论据;而乙却认为这个字表示的是嚣张的意思,因此给出了很多关于这个人不嚣张的论据,无异于鸡同鸭讲、对牛弹琴。如果在讨论之前,就明确了该字的定义,就可以避免这场无效的沟通。
顺便说一句,讨论某个名词是否能够被用某个形容词来形容,往往难以构成有效的沟通。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评价性质的论断是最难以达成共识的,往往还会产生矛盾,因此笔者通常不会在沟通中轻易做出评价性质的陈述。一般而言,与动词相关的“是否应该做什么”类沟通,是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三、充足理由原则
充足理由原则,是指在沟通中,对所有给出的论述和提议,应当有充足的理由支持。充足理由律是逻辑学的四大基本定律之一,概括来讲就是“无无因之果,无无果之因”,这也是有效的沟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原则。
我们接受一个论述,是因为它说服了我们;我们支持一个提议,是因为它的利大于弊。在沟通中,若想让对方接受你的观点、遵从你的建议,你就应该将其理由、利弊进行充分地说明,然后对方针对你的理由、利弊中与其认知不符的地方与你进行讨论,从而构成有效的沟通。如果不给出任何理由,只说诸如“A就(不)是B”,“我就(不)要XXX”这类的话,显然无法构成有效的沟通。
四、高建设性原则
高建设性原则,是指在沟通中,如拒绝对方的提议,应当给出替代方案,使沟通具备高度的建设性。
很少有计划能够做到十全十美,往往现实中的决议都是多方博弈妥协的结果。在拒绝提议时,如果只是说不,却没有给出任何替代方案,就会导致沟通不具备建设性,从而无法成为有效的沟通。我们都见过只会说不的人,不论你提出什么建议,对方都是拒绝,几次之后你就会失去耐心,只想问“那你说怎么办”,这就是沟通不具备建设性的例子。
有些时候,可能一时之间也无法想到替代方案,这时候比起直接说“不”,不如说“这个方案还是在XXX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暂时也没有想到替代的方案,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如何尽可能解决这些问题吧”,这才是有效的沟通该有的样子——毕竟很多情况下我们不需要最好的方案,我们只需要一个最不坏的方案。
五、聚焦核心原则
聚焦核心原则,是指在沟通中,所有的论述应当聚焦于核心问题,而非某些细枝末节的内容。
沟通之中应该论述严密,但我们每个人都无法保证永远不出现纰漏。当对方出现纰漏时,我们该做的是指出纰漏之后继续聚焦于核心问题,而非在细枝末节上说个没完,与对方纠缠不休。沟通不是辩论赛,它的为了解决问题的(不像辩论赛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往往是赛后双方更加坚信自己的观点)。
现在网络上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词,叫作“杠精”,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在细枝末节上喋喋不休,最后可能都忘记了原本讨论的是什么问题了。若想进行有效的沟通,绝不能成为这种“杠精”。
六、人事分离原则
人事分离原则,是指在沟通中,应当完全聚焦于沟通的事情,而非沟通者这个人本身。简而言之,就是“对事不对人”。
每个人对其他人都会有亲疏好恶,但如果想进行有效的沟通,应当将“人”方面的先验的内容抛开,而不是先入为主、戴有色眼镜地进行讨论。“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每个人都知道,但真正能做到的寥寥无几。
这也是笔者不喜欢引用名人名言的原因。名人说的话就一定正确吗?显然未必。如果只是因为这句话是某个人说的,就对其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或高或低的调整,是不符合人事分离原则的。
以上,是笔者认为有效的沟通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的六个原则。这六个原则说起来容易,但现实中却有很多人无法做到,从而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产生大量的误会。我们应当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注意这六点,唯有这样才能进行真正有效的沟通。
沟通的六大基本原则有哪些 篇2
1、准确原则
准确是基本的原则和要求,在沟通中,只有当你所用的语言和方式能为对方理解时,沟通也才有效。这一点看起来简单,做起来未必容易。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接收方对发送方的信息未必能完全理解,发送方应将信息加以综合并力求用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表述,这就要求发送方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并熟悉下级、同级和上级所用的语言,如此,才能克服沟通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2、逐级原则
在开展纵向沟通(包括向下沟通和向上沟通)时,应尽量遵循“逐级”原则。在向下沟通时,由于销售经理下面往往还有主管(如负责一方市场的区域主管),主管下面还有普通职员(如业务代表),销售经理应设法使主管人员位于信息交流的中心,尽量鼓励他们发挥核心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销售经理可能会忽视这一点,他会越过下级主管人员而直接向一线人员发号施令,这可能会引起许多不良后果。如果确实要这样做,销售经理也应事先与下级主管进行沟通,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如紧急动员完成某项工作)才可以越级沟通。在向上沟通时,原则上也应该遵循“逐级”原则(销售经理一般直接相营销总监或销售总监报告工作),特殊情况下(如在提建议、出现紧急情况等情形下)才可以越级报告。
3、及时原则
信息只有得到及时反馈才有价值。在沟通时,不论是向下传达信息,还是向上提供信息,或者与横向部门沟通信息,销售经理都应遵循“及时”原则。遵循这一原则可以使自己容易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可以迅速了解同仁的思想和态度。在实际工作中,沟通常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接受者重视不够等原因而使效果大打折扣。